晚上李思雨做了麻辣兔肉,还有榛蘑炖野鸡。别说这味道真是绝了。
野味的味道就是不一样,吃起来口感也特别的劲道,很柴。
不过野味都是这样,那种味道也是独有的。
“好久没有吃到你做的饭菜了,这对我简直是一种折磨。”林城终于能吃到小媳妇做的饭菜了,这一阵他每天吃食堂,都快吃吐了。
虽然不想吃那些猪食,但是小媳妇告诉他要好好吃饭,他就要听话的。
如果李思雨知道他说的市政食堂是猪食,那她以前是不是也吃的猪食。
只能说,在林城的眼里,无论李思雨做的饭菜是什么样,他都喜欢吃。
吃过饭,林城一如既往的刷碗收拾桌子。李思雨看着他勤快的样子,别提心里多舒服了。
只负责做饭,不用洗碗,想来这种事谁都会喜欢的。
当然了,也只是李思雨挺喜欢做饭的,因为自己想吃什么,就做什么,多好。
林城眼巴巴的看着李思雨在洗漱准备睡觉,然后也跑去洗漱了。
晚上听着一旁林城的呼吸声,她似乎已经习惯了林城在她身边睡觉。
以前她还挺抗拒的,但是架不住林城撒娇打滚,只能留他在这里睡觉了。而且他也是说到做到,只睡觉不动手动脚的,所以她就默认了。
当然了,出了睡觉前的啃脸啃嘴……
想着想着,李思雨就睡着了。
听着身旁均匀的呼吸声,林城睁开了双眼。他微微侧身看着旁边的人,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。
第二天早上李思雨起来的时候,林城已经买好早饭回来了。
起来洗漱吃过饭,两个人就出门了。
过两天她要回春城,连东西都没有准备。当然了,只是明面上没有准备而已,其实空间里面有准备很多的东西。
但是林城不知道呀,硬是拉着李思雨去了百货商店去买东西。
这里的东西比春城的百货商店更加全,但是比不上北都。
这也很正常,除了地方不同,一个叫百货商店,一个叫百货大楼,这就是区别啊。
林城去逛街的后果,李思雨已经料到了。
两个人大包小裹的往回带,不得不服气林城的购买能力,幸亏现在没有网购,不然就以他的性子,还不得天天坐在家里收快递,拆快递啊?
两个人回去的时候,正好看到柳成雪坐在她家大门口,手里还提着纸包,也不知道又带了什么东西。